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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分子科学研究所安全管理制度

1、 教职工因公出差离开太原时要提前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因个人私事离开太原时,需向所领导报备。

2、 所有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离开太原时,如未委托其他老师代为管理学生,则该导师名下全体学生暂停实验操作,以免实验事故的发生。

3、 紧急事故发生时,学生需首先联系其导师,其次是分管领导,再者是保卫部,如学生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导师,导师负全责。

4、 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分子科学研究所值班表进行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 实验室的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报备,涉及产业化、工业化等中试实验不允许在科技楼开展。

6、 学生开展实验前导师要进行相关实验操作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实验,并建立和留存学生培训文档。

7、 学生开展实验一律要求着实验服、戴手套,长头发的同学需将头发扎起,以免发生着火或者头发搅进设备等事故,有一定操作风险的实验,要带防护镜。

8、 除通过学校、学院以及分子科学研究所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的来所开展工作的科研助理外,已毕业的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分子科学研究所滞留。

9、 严禁私自接纳校外人员来所开展实验。

10、 师生工位和实验室分离,所里仅提供研二以上研究生工位。

11、 师生双向选择要谨慎,双方要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选择。

12、 师生在所工作期间要严格履行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保障实验室师生人身安全。


202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