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1年分子所博土研究生复试细则

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根据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分子科学研究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分子所按照“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核细则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之间的名额分配

根据每年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考的报名人数,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覆盖度确定不同博士招生类型间的名额分配。坚持的总原则,覆盖尽可能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2021年度,《山西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中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无机化学9名,材料化学5名。根据实际情况,统考名额4名

二、复试形式及记分办法

(一)复试形式

山西大学分子科学研究所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三)复试成绩计算规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复试成绩分配方案为:思想政治5分,英语30分(包括过四级10分,过六级10分,口语10分),专业综合测试20分,专业培养潜力45分(包括科研成果)。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成绩汇总完毕后,立即向学生公示。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规则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生采取笔试加复试的方式选拔。考生最终成绩采取笔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1. 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40% + 复试成绩×60%。

2. 同等学考生:

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4×30% +加试课程总成绩/2×10% +复试成绩×60%。

(五)考生录取依据

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三、其他

 根据专业名额、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生意愿和导师意愿,面试合格考生(排名在指标内的考生)可以调换专业和导师。 如果考生不愿更换导师和专业,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分子科学研究所

20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