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分子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及《山西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做好分子科学研究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分子所按照“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记分办法
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生最后成绩采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满分×100×40%。
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初试、复试、面试的总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二、复试比例
按招生规模的1.5倍左右确定复试人数。
三、复试考生3月25日先到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后到分子科学研究所办公室(科技楼713隔壁)张晓文老师处进行信息登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注意事项 |
3月25日 |
考生到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查看考场和面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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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
上午:8:00-10:00,外语类以外考生英语笔试; |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及听力 |
3月27日 |
考生体检;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及听力 |
3月28日 |
上报复试记录和面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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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个环节必须检验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
① 第一志愿报考山西大学分子科学研究所的考生,复试外语笔试成绩达到学校最低要求,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满足条件③即可优先录取。
②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课程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分子科学研究所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