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统一安排,为了切实做好分子科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分子所按照“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如下:
一、 博士研究生统考名额分配
《山西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中,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名额:无机化学8名,材料化学5名。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无机化学6名,材料化学4名;博士普通招生名额:无机化学2名,材料化学1名。
二、 考试形式及记分办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生最后成绩采取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
考生成绩=初试总成绩/3×40% +面试成绩×60%。
同等学历考生:
考生成绩=初试总成绩/4×30% +加试课程总成绩/2×10% +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面试评委为分子科学研究所全体博导,面试评委需当场给出评分成绩,并做留存。
三、 复试考生5月8日先到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后到分子科学研究所办公室(科技楼713-2)李妙鱼老师处进行信息登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需要说明的情况
按山西大学招生政策要求,统考只有一个招生名额的博士生导师,即使有多名学生排名在招生计划内,该导师也只能从中选出一名,其余报该导师的学生不再被考虑,应自动放弃排名。如具有两个招生名额的导师,学生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该导师可录取两名。
五、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注意事项 |
5月8日 |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硕士学位证书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研究生院一层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到报考单位查看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事宜; 招生单位到研究生院领取复试材料。 | 1、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跨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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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5月12日上午 | 5月11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 5月11日下午:14:30-17:30,专业课笔试。 5月12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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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 | 下午:15:00综合面试。 面试地点:科技楼科学会堂二层分子所教室。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 |
5月14日 | 汇总上报面试成绩。 体检时间: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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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个环节必须检验准考证和身份证。
分子科学研究所
20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