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统一安排和《山西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须知》,为切实做好分子科学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分子所按照“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核细则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考核,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过程管理,切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形式及记分办法
(一)复试形式
山西大学分子科学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 详见《山西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须知》。考核时间:2024年6月2日下午2:30,考核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文瀛404教室。
(二)复试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复试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背景、外语能力、专业综合素质、科研成果水平和专业培养潜力等。请考生提前准备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科研基础、博士期间科研工作计划、以及其它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内容。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综合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查,每名考核老师单独打分。
(三)复试成绩计算规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规则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生采取笔试加复试的方式选拔。考生最终成绩采取笔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 + 复试成绩×60%。
(五)考生录取依据
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三、录取原则
(一)以下情况属于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报名材料不合格;
5、不符合学校其它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拟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科研成果水平评分、初试英语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
四、需要说明的情况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大学分子科学研究所。
分子科学研究所
20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