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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根据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统一安排,为了切实做好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分子所按照“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如下:

一、 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之间的名额分配

根据每年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考的报名人数,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覆盖度确定不同博士招生类型间的名额分配。坚持的总原则,覆盖尽可能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2021年度,《山西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中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无机化学9名,材料化学5名。根据实际情况,预留一定的统考名额。

二、 考试形式及记分办法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选拔。考生最终成绩采取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笔试科目为写作能力考察,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打分评委要求为专业内的全体博士生指导教师(视实际情况,可到场参与面试打分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面试评委需当场给出评分成绩,并做留存。其中,面试成绩分配方案为:思想政治5分,英语30分(包括过四级10分,过六级10分,口语10分),专业综合测试20分,专业培养潜力45分(包括科研成果)。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的限制规定,只有一个招生名额的博士生导师,即使有多名学生排名在招生指标以内,该导师也只能从中选出一名,其余报该导师的生不再被考虑录取,应自动放弃排名。如具有两个招生名额的导师,如考生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该导师可录取两名。

四、签订承诺书

面试前,考生与指导教师均需签订承诺书;如果拒绝签订承诺书,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导师取消招生名额。


分子科学研究所

2021.4.29